最新进展:
2027年12月31日前,来自欧洲经济区国家的产品在随附文件或标签上加贴UKCA标志及进口商信息;
2027年12月31日前,制造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CE认证可被用于申请UKCA标志。
原来公布的实施日期:
进入市场 | 商品种类 | 接受的标志 或标志组合 |
大不列颠市场 | 商品被投放大不列颠市场,直到2022年底 | UKCA 或者 CE |
从2023年1月1日起进入大不列颠市场的商品 | UKCA | |
北爱尔兰市场 | 符合条件的北爱尔兰商品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进入大不列颠市场 | CE 或者CE 和 UK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