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BSMI) 召开关于 修正二次锂离子电池、移动电源等13项、信息商品1项相关检验规定暨道路车辆非动力用二次锂离子电池组纳入实施检验范围说明会。同时,公布了相关产品(包括锂离子单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储能电池、电池充电器、道路车辆非动力用二次锂离子电池组和充电相关设备等商品) 的实施草案。
针对二次锂离子单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电池充电器主要变更如下:
一. 检验标准变化:
| 产品类别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二次锂离子移动电源 | CNS 13438(95年版) | CNS 15936(105年版) |
| CNS 15364(102年版) | CNS62133-2(107年版)或CNS62619(109年版或112年版) | |
| CNS 14336-1(99年版) | CNS 15598-1(109 年版) | |
| 二次锂离子单电池 | CNS 15364(102年版) | CNS62133-2(107年版)或CNS62619(109年版或112年版) |
| 二次锂离子单电池组电池(模)组/电池系统 | CNS 15364(102年版) | 未超过1 kwh者: |
| 二次锂离子储能单电池组/电池(模)组/电池系统 | CNS 15364(102年版) | 未超过1kwh者:CNS62619(109年版或112年版) |
二. 检验方式变化:
| 产品类别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二次锂离子移动电源 | 验证登录(型式试验模式加符合型式声明模式)或型式认可逐批检验 | 验证登录(型式试验模式加完全品质管理制度模式或制成品质管理制度模式或工检查模式)或型式认可逐批检验 |
| 二次锂离子单电池组/电池(模)组/电池系统 | ||
| 二次锂离子储能单电池组/电池(模)组/电池系统 | ||
| 注:完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制程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制造工厂应取得BSMI认可审核机构依据CNS 12681(ISO 9001)审核评定;目前中国大陆延伸实验室尚未有任何检测实验室获得BSMI认可。 | ||
三. 其他变化:
1、采用CNS 62133-2的二次锂离子电池,其中运输安全要求(CNS 16080 (108年版)或UN 38.3)将接受ILAC-MRA认可实验室、IAF-MLA认可实验室、或IECEE认可测试机构的试验报告;相比之前仅接受TAF认证实验室的UN38.3试验报告,放宽要求。
2、电池充电器不再限检验交流转直流的消费商品电池充电器,意味直流输入者或交流输出者将可能纳入实施检验管制产品范围。
3、预计修改前(旧)标准将于2027/7/1停止适用,也就是说2027/7/1起将只能按修改后(新)检验标准申请。
4、待正式公告后就可按修改后检验标准申请,在2027/7/1之前申请的证书,其有效期都以2027/7/1起算三年;在2026/6/30以前按旧标准的证书可以使用到证书有效日期结束为止。
5、已取得CNS 15364型式试验报告,由原测试实验室补差异性测试后,转换为新标准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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